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地块(AB4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3-25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经济联合社 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地块(AB4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

详细规划调整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地块(AB4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18号勤建大厦9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415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YB-20210301

项目名称: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地块(AB40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预算金额:118万元

最高限价:118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详细技术规范、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暂定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不需要该项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不需要该项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326202141,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18号勤建大厦9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415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18号勤建大厦904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经济联合社

地址:白云区穗丰罗布洞路69号

联系方式:020-32585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18号勤建大厦905室

联系方式:020-87598580转8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7598580转8053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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