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宫大厦修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澄清纪要(一)

发布时间:2024-1-17

华宫大厦修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纪要(一)


华宫大厦修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于202411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工控采购平台、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公告第五条第2.2.2点

2.2.2 施工其他服务。

①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②负责或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劳动安全卫生评审、报质监手续、报安监手续、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白蚁防治、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③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2.3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均由工程总承包方负责采购,包括基础装修、修缮改造以及配套设备集成等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

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具体需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施工其他服务

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主要包括:

①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②负责或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排污排水管网接驳、水质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白蚁防治、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等专业分项分部工程的报批验收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整理与归档;

③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协调解决因项目施工产生的信访维稳事件,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2.3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均由工程总承包方负责采购,包括基础装修、修缮改造以及配套设备集成等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

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具体需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

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5.2点中的注(2)

2)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3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3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

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9点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另一方为协办方,在实施本项目时,联合体成员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组建联合体投标的2家单位应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10点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否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一、相关说明:

澄清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纪要(一)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1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