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预警信息发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4-18

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预警信息发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JSJ-ZH-CG-202504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预警信息发布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6.931987万元,招标人为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预警信息发布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预警信息发布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预警信息发布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③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②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2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售价(元):500.00

1.供应商从公告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到现场报名。2.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33号瑞丰大厦4楼A区。3.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报名,报名材料代理公司留存: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提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及缴纳标书款才视为报名成功。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33号瑞丰大厦4楼A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33号瑞丰大厦4楼A区开标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jsjcpm.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一楼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

人:梁先生

话:0756-7639161

电子邮件:42117762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33号瑞丰大厦4楼A区

人:袁工

话:0756-2607013

电子邮件:2234228498@qq.com